1)第一百七十四章 升堂的学问_大明政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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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县衙积压了不少的案子。

  八月初,县衙开始放告。

  所谓的放告,也就是接受百姓的状纸,每月的初三、初六和初九三天,知县升堂,刑房的司吏、典吏和书办,引着告状的百姓,到县衙大堂来上递状纸,一般情况下,知县不会当堂审理,待到退堂之后,仔细看了这些状纸,认为可以审理的,就留下状纸,来日升堂审理,不应当受理的,要求衙役退回去状纸。

  遇龗见了重大的刑事案件,往往需要好长时间审理。

  这个时代的侦破技龗术,可不比几百年之后,冤假错案是不必要说的,特别是杀人案件,遇龗见那些流窜作案的,基本没有侦破的可能性,可案件总是要侦破的,要不然知县的政绩就有问题了,这个时候,运气不好龗的人,可能就倒霉了,被怀疑为行凶人,你不服气,喊冤枉也可以,打的你生不如死,还不如承认了,来一刀的痛快。

  当然了,主要的案件,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,为了分割家产纷争的案件,是最多的,反正大都牵涉到了钱财。

  知县不是神仙,好多的知县,也就是通过了科举考试的读书人,绝非是什么神探,遇龗见了重大的刑事案件,通过一番的思考,想当然的认为谁可能是行凶人。

  知县最大的两桩工作任务,就是钱粮和刑名,如果你侦办案件迅速,征收钱粮得力,就是最大的政绩了,虽说不一定很快能够得到提拔。至少这是基础。

  苏天成到河南区赈灾的时候,县衙就开始放告了,接手案件的是县丞卢天明。

  县丞是知县最为重要的佐官,遇到知县空缺,或者是有事情外出的时候,理所当然的要审理案件的。

  卢天明很聪明。苏天成到河南赈灾,他接手了诸多的案件,基本上没有怎么审理,一律都压着,苏天成的能力,他是见识过的,这审理案件的事情,还是等到苏天成回来之后处理,若是自己审理了。运气不好,遇龗见了错案,遭遇知县大人的责罚,甚至是追究,得不偿失。

  苏天成坐在二堂,看着一大堆的状纸,开始感觉到头疼。

  这个时候,他开始怀念几百年之后的体制了。有专门的公检法司机关,主要领导不需要过问这些事情。将主要精力,集中到发展经济上面,可现在是不行的,知县就是一县的父母官,上管天、下管地,中间还要管空气。

  明末的风气。已经很不好了,知县审案,成为了敛财的好机会,师爷、司吏、典吏、书办和衙役,一个个都是粉墨登场。各自捞取好处,有钱有势的,作威作福,拿出来了银子,可以摆平一切,无钱无权的,吃亏是必然的,官府衙门八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。

  不到万不得已,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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