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一十二章:万辉辉死了_好人日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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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,和我生活一辈子。”

  我揶揄了一句:“我还以为你要将我挫骨扬灰呢。”

  “你混蛋。”张玲打了我一下。

  生命的无常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,其实我有些不明白刘美龄为什么去世的这么突然,但是仔细想想,不难发现在刘美龄去世之前,她似乎知道。当人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,我想这世界上唯一值得留念的东西,恐怕也就只有那份感情了。

  其实我知道,刘美龄是故意选在了老狐狸去上面开会的这么个时候。为的就是让老狐狸一辈子都忘不了她,为的就是一辈子都拿捏着老狐狸。

  而我,恐怕是刘美龄临死之前唯一需要交代的人吧。至于为什么,我想应该和她那个十五岁就夭折的儿子有关。她说老狐狸做了太多阴损事情,死后要下地狱,其实我知道,她愿意陪着老狐狸一起下地狱,可是却不愿意让她死后的儿子不得转世重生。

  她家中的那个佛堂,恐怕就是在她儿子夭折之后建立的。

  老狐狸睡不着觉,不是因为心中有鬼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鬼,下了地狱也能称霸一方。

  这才是真正上位者的霸气。

  这一晚,我一夜未睡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不困。

  整个人就好像是突然之间明白了许多事情一样,可是朦胧之中,却又似乎什么也不明白。等到天亮的时候,我突然之间懂了,有些事情活着永远不会明白。比如说生命的意义,哲学是一种比较恶心的学科。因为所有的哲学都建立在人活着的基础上面,没有人知道人死了之后,真正是什么样。

  或者是,死的那一刻,想的是什么。

  天亮了之后,我带着张玲回到了城市里面。

  将张玲安排在余山高尔夫别墅里面,然后我就直接给孙有波打了一个电话:“杀了万辉辉,头颅装在保龄球里面送给万浮屠。”

  孙有波什么也不问,只回答了一个是。

  打完这个电话之后,我对自己说:“是时候给敌人一些颜色看看了。”

  生命只所以存在,就是因为物竞天择。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,虾米吃泥土。优胜劣汰,这就是这个世界。我想这恐怕也是生命真正的意义。

  打完这个电话之后,我又给林国庆和张晓军打了一个电话,约他们两个到老地方喝茶。到了之后,我将刚才给孙有波打的电话给他们两个说了一下,林国庆听了之后眉头一皱说:“先发制人?”

  我点了点头,说:“对,与其坐以待毙,不如先发制人。不就是一个万辉辉么,我到要看看万浮屠的底牌是什么。”

  林国庆笑了笑,问我:“现在老狐狸的妻子刚死,你这么做不好吧?不怕惹恼老狐狸?”

  我说:“不怕,狐狸尽管狡猾,可是终归只是条狐狸而已。”

  “这话牛逼。”林国庆说。

  张晓军也竖起大拇指说:“我咋感觉他在装逼呢。”

  我轻松一笑,不再多说。

  可是,就在我嘴角刚刚扬起的时候。孙有波就给我打了一个电话:“万辉辉死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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